為因應國際環保公約《蒙特婁議定書》的《基加利修正案》,環境部宣布自7月1日起,未經核准者不得輸入或輸出氫氟碳化物(HFCs),此舉象徵正式將HFCs納入溫室氣體管理體系,強化氣候治理力度。
HFCs廣泛應用於冷凍空調冷媒、消防藥劑與電子製程等領域,雖無破壞臭氧層疑慮,卻具極高溫室效應,其全球暖化潛勢(GWP)可達二氧化碳數千至上萬倍。而根據《基加利修正案》,各締約國應分階段削減國內HFCs消費量(即「製造量」加上「進口量」減去「出口量」),並建立削減基準、時程與管制機制。
台灣自1991年起即依《蒙特婁議定書》陸續淘汰氟氯碳化物(CFCs)等破壞臭氧物質,如今擴大納管HFCs,顯示政策已從「保護臭氧層」轉向「抑制全球暖化」。環境部也已於今年2月公告《氫氟碳化物管理辦法》,明定各類HFCs品項的管制、進出口許可與逐步削減路徑;自114年7月1日起未經核准不得輸入或輸出氫氟碳化物,違反管理辦法規定則會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2條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。
氫氟碳化物雖為多數人陌生,但其實早已廣泛存在於家庭冷氣、冰箱與辦公設備中;此次政策管制不僅是環境意識的抬頭,也反映出台灣在氣候外交上的積極布局。